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嘉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 在 lengjingsi 的大作中提到: 】
: 细说下“紧急”
: 【 在 fdmi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公民有权在紧急情况下制止违法行为,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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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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