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那是看什么,事前同意,插入后,不同意?
还是要签订协议,双方盖章。
还是全程要录像,五分钟内必须询问一次?
btw
现在的做法是,只要事后否定就是采信。不需要物证。
所有的男性都是潜在QJ罪了。
你就是这个逻辑,极其单向思维。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都是无关话题,量刑是否合理,是否有骗财的情况,和认定qj的标准无关。法理上,qj以女性是否同意为证据标准是恰当的,以此标准大同案是铁定的qj。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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