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是完全的矫枉过正了,
一方无证据指控你违法,你自己就要自证没有违法?
正常情况下怎么留存“同意”的证据?
以后办事都要录音录像、脱裤子前先签协议?
婚内呢,是不是也得天天录像?签过的协议是不是有收回的权力?
收回授权要不要书面告知?
“彼此信任”的程度,怎么判定?
A信任B,B拿A当舔狗,办事后B控告qj,“彼此信任”怎么参考?
毫无逻辑、毫无法律精神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qj就是以同意为标准的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y 8 23:22:35 2026), 站内
:
: 只要女方主张,就需要男方来证明同意。因为否则女方很难举证非暴力qj,现实中80%的qj难以立案。法律不是搞科研,而是要维护公平正义,所以改变证据标准是符合法的精神、减少犯罪率、增加被害人权益的。
:
: 大同案,哪怕没有电梯视频、烧窗帘、席某电话承认强迫,只要女方控告,男方没有女方同意的证据,也构成qj。
:
: 意味着两个人感情没到彼此信任的程度,根本不应该上床。是草率的x导致的诬告风险,并不是qj的标准变化增加了诬告风险。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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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m.mysmth.net·[FROM: 117.1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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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