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找到了的,不然没法诉,这时候必然就要男的证明取得同意了,就像警察怀疑当事人于是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在场证明,而不是当事人说切我没有你有本事证明我在场呀。。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呀。不能要求一个现实不可能完成的证据标准。所以不能把“证明”这个事情弄得太难。
: 你觉得是证明取得过同意,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 qj罪的法条,规定的是有强迫手段,应该是警方去找强迫的证据呀。现在要男人来证明取得过同意,纯属本末倒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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