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qj带套没有液体或没有蛇精,有些被害人陷入恐慌反复清洗身体,还有加害人强制被害人清洗的,特别是对未成年的杏侵。所以不能把体内的生物证据作为必要条件。法律要考虑对各种犯罪情形进行查明和惩罚,而不是某些不标准的、被害人对取证做得不够好的就随它去吧。
本案床单有j斑和双方生物痕迹,足以证明发生过杏行为,男方不否认叉入,足以证明符合qj。
除非有其它措施保证公平,否则只对被害人高要求,就等于保护罪犯、降低犯罪成本。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简单
: 体内有dna
: 口述不同意
: 轮到男的解释了
: 如果只是口述qj
: 体内没有dna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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