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作为谁买单啊,生私生子的女的违背了婚姻契约,她的行为直接伤害了婚内配偶比如选择权与知情权,她当然要为此买单,对方不知道并不能抹杀她行为上的客观损害。
至于她的损失,你指的她的损失是什么呢?是跟外面的男人生了个孩子,而外面的男人又不给孩子上户口?那是她跟外面的男人之间的纠纷。
咱不能说因为存在三角债,于是就选择性忽视甚至践踏一方契约吧。
你这个例子实在是,给人的感觉有点像你是表达了因为她是女的所以连她出轨都成了是她的损失的这么一种观点,咋说呢,这事儿挺好说不好听的。
还有呢,我们目前的社会环境包括婚姻的官方条款,都是默认一对一式契约存在前提,也就是人结婚意味着默认遵守一夫一妻亲生子女而无需另作约定,如果说你认为这种默认都成了理想和实际是两回事的需要事先明确约定才能遵守,那实在是太过好说不好听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想的和实际的是两回事啊。生私生子的女人也不是小时候就立志要出轨,但实际会发生。那她的损失谁负责,老天爷吗?你不能把没实现的愿望当成损失。
:
--
FROM 120.24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