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有主张自己为了和解承认没做过的事啊,如果真是这样,辩方要在法庭提出来。而不是辩方自己没有的主张,网友在这愤愤不平。最重要的是,法庭上男方也没否认叉入,只是说没强迫。按照证据原则,网友没有任何证据怀疑没叉入,也没有证据推翻男方的承认叉入,只是一厢情愿认为没有生物证据就是冤枉。当事人都没这么觉得。
网友只是担心自己以后被人诬告,想让立法不计代价地保护自己,不惜牺牲真实发生的被害人。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方在和解阶段的口供不得作为证据
: 简单说 有时候为了和解 可以承认一些不利的事
: 真不和解上法庭时 律师质证不同意是事实 直接作废
: 去除这个证据 你再好好看看
: 哪个能拍死是qj
: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发自 ismth(丝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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