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没有认清这些现象的根源是:制定国内法律体系的基本出发点或者原则是国内普通
公民的权利保障不能太好,否则不利于统治,不利于国家强大,最好普通公民像机器人
一样,只为国家卖命,其他都不用太考虑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实是很多违法犯罪的漏网了,没被追究责任,没被全额赔偿,更没有惩罚性赔偿。
: 现实是很多守法人被侵害了,取证难,获得赔偿难,补偿间接损失更难。
: 现实是被冤枉的人极少,被坑的被害人远多于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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