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女方其实算是很不错的女方的。
订婚前还能签个合同,表明如果是自己这方原因不能结婚,先收的一半彩礼会退还。
女方能接受签这个的应该很少吧
【 在 SPQR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大同案里,违约/不讲规矩的明明是男方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May 12 12:19:56 202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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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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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万彩礼只支付了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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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彩礼是可撤销的,如果最终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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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即便按照传统,明显也是男的不讲规矩。 xxn们说男的鸡贼、先上车再赖票,并非无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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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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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14.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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