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guoliang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知道啊,有效期的定义是什么,是票不予以保留,退换票款还是完全没收票款,这个有明确规定吗?
客票一年内有效,应按顺序使用完毕,超期作废,票款不退,税费退还
都写着的,你自己每次买票的时候不看罢了
: 既然要没收旅客票款,为何不发个短信告知旅客,让旅客及早作处理,平时提示登记这样的事情都可以发短信,为什么涉及到旅客财产损失的时候就不发短信了呢。
你可以给南航提建议
: 以上是我的理解,我觉得南航不发短信提示太不厚道,还有有效期有没有明确的定义呢
南航不厚道的地方可太多了。。。这种严格按票规处理的根本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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