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学生的时候,吃kebab(土耳其烤肉),对其中羊肉+火鸡肉的焦香口感,配合发酵蒜蓉酸奶酱+洋葱+西红柿+阿拉伯香料的组合。很惊艳,感觉很适合中餐胃口的人,口感胜过西安肉夹馍和各种汉堡若干倍。
第一次吃法餐的鹅肝,焗大蜗牛也觉得很不错
【 在 Iamd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先去的美国,大部分时间自己做饭,好像没遇到什么惊艳的美食。
: 去温哥华开会几天,一家普通的日本料理小店,那大米饭真的好吃,入口惊艳,在国内从未吃到过。还有温哥华超市的一种盒装牛奶,差不多500毫升,真的太好喝了,临走去机场前特意过去再买两盒,不过真的贵。另一个是在澳门,一家中等档次的酒店餐厅,生三文鱼,比国内好吃多了,
: 简直没法形容。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吃生三文鱼。这大米饭、牛奶和三文鱼真是让我终生难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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