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是否承认你传言的动机是因为那个说法比较耸人听闻,但是你并不确知情况,甚至传二道话给你的人都没亲眼见过这种事情。
我是亲眼见过那种口水面的,就是自己碗里的汤水留着续面,吃饱了不续就把汤底喝了。
至于咂杆酒,虽然不卫生,但是确实可证实有。
这就是传言和确知的差别。
你随便说个什么别人的陋习,你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过,现在要近乎赖皮地以“无法证伪”来当借口吗?
证伪太难了,得穷举排除。
但是,说别人陋习,还是要可证实才对,最好是“疑罪从无”,何况这个疑与不疑并不是疑占优。
这就是我说的标准,而你的做人标准,似乎对自己要求很低嘛。
别装得人五人六的,就图自己嘴巴爽,狡辩之中暴露你的人格。
看你又加另一帖的反咬,你自己对号入座评判下你自己吧。
【 在 Door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是真的发生过】,现在也还有,所以那个可以说” —— 说出你判定“真的发生过”的标准。
: 你是想说明哪个观点?1 口水面从不曾发生过,在陕西地区。 2 口水面现在没有了,在陕西地区。
: 我的观点很简单:1 陕西过去很穷 2 穷到跌破历史全国平均线,产生了吃口水面这样的风俗。 3 陕西现在也没什么美食,油泼面正是穷的产物,没有菜。与口水面一脉相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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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221.21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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