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不同性质问题。具体就是混淆学习引进经验和方法,聘请外教,与直接招募外援打比赛的区别。这本质是基本逻辑问题。同时,仅已入籍后法律规定相同来不承认中美国情和民众普遍心理的不同。这也是逻辑关系问题。
至于所谓双标的指责,和我无关,我从没用两套标准,是说国情民意众心里有不同。你又偷换概念,本质还是逻辑问题。
【 在 azureoce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逻辑哪里有问题 没看见你说的在哪里啊
: 你的逻辑确实很有问题
: 前面已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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