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ayernfans 的大作中提到: 】
: 高洪波有没有受贿,公检法机关没查,这个谁也说不清,只能“莫须有”。而高洪波的行贿,是实打实写在判决书里的,参见杨一民的判决书:
: “九、2003年12月,被告人杨一民利用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时任国家男子足球队助理教练高洪波的请托,为高洪波担任厦门蓝狮足球俱乐部主教练提供了帮助。为此,杨一民于2004年11月和2005年7、8月先后收受高洪波所送人民币2万元和东芝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6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 26000元”
: 我大致看了一下这个判决书,认定杨一民收了有二十来个人的贿赂,行贿人包括高洪波、贾秀全、吴金贵、殷铁生等等。
公检法机关没查?还是查不出?
如果上层也是认同你“莫须有”的看法,还会让他继续在这个层面混?
带病提拔、带病任用,这几个帽子谁都不会想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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