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基本是在编故事或者以讹传讹。我国司法实践对自甘风险的适用还是有许多严格的条件的,风险应是人身损害而不是财产损失,女生不是踢球的参加者,这个故事根本不符合这些要件。搜一下鲁法案例【2022】410即可。
【 在 zim 的大作中提到: 】
: 记得之前 儿童教育版, 有人在科普 :
: 学校内 高年级孩子 自己在操场踢球 踢到 旁边 上体育课做操的女孩,眼镜被球撞坏了
: 然后有人来科普 这个女孩 也需要 风险自甘
: ...................
--
修改:yepno FROM 223.104.41.*
FROM 223.1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