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我心里好难受,太惨了。
其实清朝行这种酷刑都要层层上报,虽然仍然是极度残忍,但毕竟还有个流程,能多方审查,控制数量,清政府也不想摊上个残暴的恶名啊。
后来到民国年间就变成私刑了。以前有个德国人记录了一个对小姑娘的临池,只是一个15岁的中学生,虽说是地下党员,但这种酷刑显然是为了满足某种变态的私欲。
人才是最可怕的,所以一定要依法治国,让法律来规范社会,人群里的魔鬼才能被锁住。
【 在 hgoldfish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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