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逻辑很可笑。
楼主首先是把非法的问题合法化了。
按楼主的逻辑,贪官也是无罪,你为什么不来当官?你为什么不贪?国家给了你考公的机会。
楼主要是开车撞了人,也是理所当然:你为什么要走路,你为什么不来撞我?国家给了你开车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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