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呵呵,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大,你们猜吧,我就不点名了。公开规定,课程不可以自修,缺课无论何种原因,3之1以上,无考试资格。结果呢,毕业班,可以同一时间选2门课,只要任课教师同意。相当于把皮球推给任课教师,不同意的老师肯定被记恨。问题是,你自己不安排好时间,今天去这考察明天去那实习,让遵守规则按时选课上课的同学情何以堪。
你给教务处反映吧,规则不能这么制定,连忙道歉,说是没考虑任课教师的意见。关键是,道歉有用么?你的任务就是研究规则,这种漏洞如何就能没想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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