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个坑。提个方案。
1 全国设市、县作为基本地方行政层级,互不隶属。
2 市、县一级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选举本级政府。
3 市、县其政府行政级别,视人口面积经济等代表的事务繁难程度定,尊重传统也可随
时调整。比如北京市可以副国级,不耽误加格达奇市副处级;既可以通县正局,也可以
勃利县副处。叫市还是县和级别没关系。
4 大部分市县以上审批权力归中央部委。现在的信息化水平和我国的发展允许大部分工
作以这种集约方式完成。
5 部分由于特别的事务,或者特殊情况,可以设立中央派出机构行驶部分中央的权力。
根据事务的大小确定级别。比如可以设立部级的西北民族宗教办,处理西北地区的民族
团结问题。副国级大湾区管委会,负责港澳广深珠的协调等等。
6 市县政府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某一部分区域的某项业
务。比如常见的公安派出所、车管所、消防队等。
7 不设国家和市县以外的常设地方政府层级或人大机构。
8 为了防止首都过度扩张,不同部委可以放在不同城市。比如公安部放沈阳,商务部放
广州,工信部放上海等等。
新政不需要新设层级,只减少旧有层级,所以转换成本很低。取消的级别对应的旧有人
员保留级别待遇前提下,一部分业务人员补充到部委;另一部分作为后备军;还有一部
分可以充实到中、小学,幼儿园当教员。这些高素质人员可以提高下一代的素质。长远
看新方案可以精简90%左右的公务人员,大大减轻人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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