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也乱,省怎么可能直管区。
现在交通、通信便利了,倒确实可以省却市代管县这一级。
省-市-区-街道(设区市,现在的地级市)
省-市-街道、乡镇(非设区市,现在的县级市)
省-县-乡镇。
县以下不准称市。
【 在 syr (涮羊肉)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副国级当一把手的直辖市,到镇级市,名字都叫市,有的地方完整的地址写出来有
三级市。
: 太混乱了,应该规范,比如说市只用来指目前的地级市,现在的直辖市改叫直辖省、
自治区改叫自治省,形成: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四级行政结构,再往下就是村
或社区等居民自治组织,非行政组织。除了第二级,其它级名称里不允许出现市。省可
以没有市,直管区/县,市也可以没有区/县,直管乡/镇/街道。
: 清爽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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