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相反
以前确实是省管县更好
现在的话,大城市化是方向
大家最后都会聚集在城市
无论社保,医保,城市财政,城市交通体系等等,以市为单位是相当合理的
当初让市替代地区这个层级,并代管县,也是因为市的财政是有保障的,大多数县是没有财政
收入的
【 在 syr (涮羊肉)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副国级当一把手的直辖市,到镇级市,名字都叫市,有的地方完整的地址写出来有三级
市。
: 太混乱了,应该规范,比如说市只用来指目前的地级市,现在的直辖市改叫直辖省、自治
区改叫自治省,形成: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四级行政结构,再往下就是村或社区等
居民自治组织,非行政组织。除了第二级,其它级名称里不允许出现市。省可以没有市,直
管区/县,市也可以没有区/县,直管乡/镇/街道。
: 清爽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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