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男不女的二尾子,懒得理你,自己玩去吧
【 在 MCGrac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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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证人王某5的证言,证明其于2007年投资上海科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占股30%,陈某2作为其公司派驻的代表,在该公司任总经理,陈某2也持有部分股份。后上海科升公司对东某做了PE投资,投资了2000万。2011年,东某通过IPO上市。同年,陈某2通过朋友介绍关注到斯威克公司,当时斯威克公司还在深圳,生产的产品是太阳能薄膜,因公司缺少资金,经过陈某2和其子王某3的考察,认为该公司有发展前景,且老板赵某2很务实,其对斯威克公司投资了4500万元,占股30%,其让王某3和姐夫杨某1代为持股,未参与实际管理。2012年,斯威克公司搬到江苏常州。当时,赵某2想让斯威克公司上市,且证券公司和律师事务所都已经进场了,公司在股改。2013年,斯威克公司的产量和产品质量都上去了,但是遭遇到很大的资金问题。因其对衢州曙扬化工有投资,2013年5月5日,其安排曙扬化工在杭州许某,4的茶楼里召开董事会。与会人员有其、陈某2、曙扬化工董事长夏某1、总工“王博士”以及舒某等人,开会的主要议题也是资金问题。当天下午,陈某2跟其讲斯威克公司资金缺口较大,他已经通知赵某2过来谈谈资金问题。后其、王某3、陈某2、赵某2以及斯威克公司财务总监何某等人就该问题进行讨论,且做了会议纪要。赵某2原来是从东某公司出去的,跟东某公司董事长林某1相识,且斯威克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东某公司的上游产品,两家公司有业务往来。考虑到斯威克公司当时有3000余万货款未从东某公司收回,且林某1当时在杭州,故陈某2将林某1请过来与会。赵某2介绍了斯威克公司的现状,希望林某1马上将货款付掉,再支付点预付款,但未提及东某收购斯威克一事。林某1一听是这个事情就不谈下去了,大家在茶楼吃过饭就散了。同年7月,由陈某2牵头,其与王某3、陈某2、赵某2一起去东某公司商讨解决斯威克公司的资金问题,主要目的还是要求东某公司能够在资金上帮助斯威克公司。其等人与林某1、东某公司的董某等人在东某公司的会议室开会,在会谈过程中,陈某2见双方解决不了资金问题,就提出让东某公司收购斯威克公司。林某1、赵某2均未明确表态。陈某2在会场上专门向安某证券的项目经理郭某咨询收购一事的可行性,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赵某2与林某1谈了收购框架上的问题并做了粗略规划,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林某1对斯威克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情况做了详细了解,其能感觉到林某1对收购斯威克公司有兴趣。之后,其让陈某2从中斡旋,尽量达成收购。同年8月初,陈某2告诉其,两家公司的意见比较接近了,收购重组的事情有希望,就又安排了一次会议。同年8月3日,其、王某3、陈某2、林某1、赵某2、何某、曹某1等人在斯威克公司会议室内具体商讨收购的价格、付款方式等问题。经谈判,东某公司同意以斯威克公司11倍市盈率,外加三年达到5000万、7500万元、1亿盈利的对赌条件收购斯威克公司,东某公司以股权支付资金。其等几名股东都签字了,赵某2于次日签字。8月5日,东某公司股票停牌。其与张某某算是老朋友。2013年5月,其、许某,4、夏某2、陈某3等人在甘肃玉门投资的煤矿要增资扩产,在许某,4的茶楼谈起此事,张某某也在场,他听说后也想入股。经协商,许某,4等人同意转让8%的股份给张某某,按照煤矿评估值1亿元计算,张某某需出资800万元。后张某某找其,说只能凑到200万元,向其借款600万元。其同意借钱给他,并约定1分月息,分两次从其本人的兴业银行储蓄卡汇款至张某3的个人账户中(张某某当时个人账户有监管问题)。2013年8、9月,许某,4等人商量后决定只给张某某5%的股份,后张某某就将多余的钱还给其,分别还款150万和75万,还欠其375万元。张某某在证监会找他了解情况后告诉其,他利用时间差买了东某的股票,他说太阳能产业前景看好是其告诉他的,他资产状况不好,就想买点股票赚点钱。张某某应该没有当面咨询过其关于东某股票及资产重组的相关消息,就算问过,其也不会说。其自己是做PE投资的,知道该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其未向其他人透露过该信息。其分析认为,张某某大量买入东某的股票可能是其等人在许某,4的茶楼喝茶聊天时,其打电话或跟其他人商谈中不经意间走漏了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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