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私有化”的概念是不是有什么误解?私有化不是对国有资产的非法侵吞,而是把全体纳税人的资产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私人,同时转移经营权和法人主体,收益按照税款同等处理。
一个没有法制的市场经济,根本不存在什么公平正义。
【 在 GraceGi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给管理层1%股权不够它私有化?
: 末位淘汰制也能说成大锅饭?
: 知乎上写的英国核能发电产业,是如何从本国自主研发的科技+国资,被私人资本侵吞的,过程和90年代中国权利人物侵吞国企对照着看看,可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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