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人口成分
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 百分之零点零四五
中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 百分之零点四
小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下的) 百分之三
破落户 百分之一
新发户 百分之二
富农(有余钱剩米放债的) 百分之四
中农(够食不欠债的) 百分之一十八点二五五
贫农(不够食欠债的) 百分之七十
手工工人(各种工匠,船夫,
专门脚夫) 百分之三
游民(无业的) 百分之一
雇农(长工及专门做零工的)百分之零点三
———《寻乌调查》
【 在 dingo2003 (dingo)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办法只能发图了
: 【 在 truncin 的大作中提到: 】
: : 土改前我家是地主,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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