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是算的
如果仅用某一年的数据排序,比如仅用了2021年的数据,这有可能导致排序失真。这是因为如果某市2021年的“罚没收入”远远高于或低于其他年份,那么排序就有失公允。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文用2018年-2021年四年数据的平均值。不用2022年数据是因为很多城市还没有披露2022年数据。
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文中各城市的A值都为2018年-2021年四年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各城市的“罚没收入”是四年的总数,税收收入也是四年的总数。所有样本城市的具体数值见尾注表10。
【 在 emu350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高通 阿里 滴滴的天价罚款算吗
: 发自「今日水木 on 大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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