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天眼查官网获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于2022年8月1日被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1万元。
信息显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之所以被罚款,原因是在2022年5月12日,其作为广告主在微信公众号“吉利汽车”上发布的推文《“混”战之王,试过的人都说好》。该推文利用图表、视频、文字以及媒体人口述介绍等形式,用吉利汽车(星越L雷神Hi-X油电混动版汽车)与日系“两田”(日系的“本田”、“丰田”混动系列)系列汽车作对比。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利用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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