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位思考,他写下来赠品了,您拍个照,然后转身找其他家在谈去了,他这家不但白忙活,而且还成了傻叉!
换个场景,您是卖东西的,卖的还是标准商品,就是商品哪买都一样(比如手机),先把赠品服务都写进合同里,留个对方转身就走的机会吗?
4S店的模式本质就是博弈论,想省心就买新势力或者厂家直售
【 在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中了车,准备先交订金,我让4s店在订车协议里把一些赠品什么的备注清楚,并且写上订金可退之类的备注,然后再交订金。结果4s店销售非得让我先交订金,说交了钱才给写备注。
: 不懂就到版上来问问,是个别店如此,还是都这么不讲道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2112123AC」
--
FROM 114.25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