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车主的行驶速度之类车企可以随便公布?
我只能说正常情况下理想公布我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我肯定不同意
【 在 yx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都不敢直接回答,顾左右而言他,双重标准,这对逝者才是最恶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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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吧,感觉一次公布数据,一次公布178视频
【 在 freshcool 的大作中提到: 】
: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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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是每天
【 在 wsnsw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没有吧,感觉一次公布数据,一次公布178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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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车主同意发布经过剪辑的不完整行车记录仪片段混淆视听,欺负车主死了而已,换做你愿意不?在这里就拿住每天这个点问,顾左右而言它,这不是杠么
【 在 freshcool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问题还挺恶毒的
: 这个视频发布的重要原因是啥?严重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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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个车,屁股就歪了,真是可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不是用户,而是精神股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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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道超速到180的人和酒驾肇事一样死有余辜,你的是非观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 yx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都不敢直接回答,顾左右而言他,双重标准,这对逝者才是最恶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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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交通事故,取证的还有警方
【 在 u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经车主同意发布经过剪辑的不完整行车记录仪片段混淆视听,欺负车主死了而已,换做你愿意不?在这里就拿住每天这个点问,顾左右而言它,这不是杠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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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对公共安全不也是很恶毒么,死有余辜,以前死刑犯还游街呢。
【 在 yx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都不敢直接回答,顾左右而言他,双重标准,这对逝者才是最恶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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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像小丑一样蹦跶了,理想自己说的178,到你这就180了,理想错了还是你错了,都要提法律了还这么不严谨?
上面这个只是个细节,只是提醒你,我不会揪着不放,但是最重要一点,理想什么时候成法院了,可以判定一个人有罪,你的是非观在哪里?
【 在 toppilot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国道超速到180的人和酒驾肇事一样死有余辜,你的是非观在哪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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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61.*
视频记录最高速度186,我就是要揪细节,这种人就是死有余辜,你和这种人共情,那只能证明你也是这种人。
【 在 yx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别像小丑一样蹦跶了,理想自己说的178,到你这就180了,理想错了还是你错了,都要提法律了还这么不严谨?
: 上面这个只是个细节,只是提醒你,我不会揪着不放,但是最重要一点,理想什么时候成法院了,可以判定一个人有罪,你的是非观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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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oppilot FROM 111.205.82.*
FROM 111.2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