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法案是不是一视同仁?适不适用欧盟本土的供应商?你要是对内对外标准一样,那咱就没啥好说的,就怕你口是心非搞双标啊
【 在 zmr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核心点可概括为:谁生产谁回收、谁进口谁回收。
: 所有容量超过2kWh的电动汽车电池、液态金属电池和可充电工业电池都必须有“清晰可辨、不可擦除”的碳足迹声明和标签,其中包括电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可回收钴、铅、锂和镍的含量。
: 自2024年7月起,向欧盟市场供应电池的制造商必须标明其产品的二氧化碳足迹。这包括从材料提取到生产和回收的碳足迹。根据这些信息,将从2027年7月起设立电池的二氧化碳最大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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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hfwg FROM 111.1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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