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自身的这个原因不能成为争议的理由
考虑极端一点的情况,假设你亲戚已经精神恍惚已经影响到正常的行为和行动,那应该被视为暂时失去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需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出行
【 在 foreverdh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所说的,没有视频,但有网约车录音,有亲戚看病前两天精神恍惚、幻觉时说话的多次录音,本来是打算把录音发给医生做参考的,还有当天挂号单
: 行政复议时间早过了,但如果三方关于民事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我们主要是对责任判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有权要求再次进行责任判定
:
--
FROM 129.22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