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一下开门杀的责任判定
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司机和摩托车的责任不好说,但乘客应该无责。
1.是在目的地下车的,司机应该确保停在足够安全的地方。
2.乘客不是一停好就下车,而是询问了司机后才下车。
3.司机可以通过后视镜充分观察到后面的车,而后排乘客的视线是很受限的,如果后面有摩托车飞速开来,哪怕他通过窗口回头看也根本无法观察到,没有这个能力自然无责。
除非你描述的事实不完整,还有别的因素。
【 在 foreverdh (潇潇雨歇)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戚生病去看病,打网约车到医院门口下车开门杀撞到一骑摩托车的,警方说司机没停在安全位置,于是判与司机同等责任,因行政复议时间已过,想提起诉讼,有以下几点,不知道是否能影响到责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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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亲戚抑郁症一类,出现了严重的精神恍惚和幻觉,有就医前1-3天的多次通话记录、微信记录,能判定出现过此类症状,当天也挂了心理科,有挂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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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乘客开门前是否主动和司机进行确认、后排乘客车后的视线是很有限的,包括开门在内的行驶安全是由司机把握的,司机明示安全后,就应该完全是司机责任。
如果司机反对或突然开门下车,那是乘客主责;正常下车,但没确认,可以考虑次责。
【 在 dyatpk (伪金工)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常理,乘客司机都应该担点责任,乘客是直接开门的人,要是给无责,也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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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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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如果乘客下车前有特意询问过司机可否下车,司机确认后才下车,应该认定乘客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不应再有责任。毕竟整个安全运输的义务由司机保证,一直到乘客彻底下车后才结束。
【 在 Aegis (落寂剑客)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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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一般都是乘客司机共同责任,乘客无责的案例貌似没见过
: 这样其实也合理,法律的判决结果应该是能更好地规范大家的行为,判共同责任的话,下车的时候乘客和司机都会多加注意,更利于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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