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改锁电被判6个月那个案例没毛病
刑法恰恰讲主客观统一,主观上就想解锁电池ID,客观上造成了被破解的电池和其它车辆电池ID混淆,这能起到黑客破坏信息系统的危害效果么?这有危害信息系统的目的么?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行的问题,法院已经判了,要是有上诉能改判,你应该能在新闻里看到,我只是告诉你们这个罪名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离谱,反而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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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误杀就不是故意杀人罪,你拿故意杀人罪去判一个误杀的人就叫张冠李戴
这个案子就属于典型的张冠李戴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话说,你不小心误杀了一个人,是不判你呢,还是判得轻一点?照你的意思是无罪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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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看到“后果严重”四个字了么?把电池刷上已有电池的序列号就叫后果严重?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5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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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怎么叫没有那么离谱
后果不严重就不能用刑法,就得退到行政处罚上去,这是刑法最基本的原则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说白了,你都只能退守“后果严重”了,说明只差这一点有异议了,所以,判这个罪名并没有那么离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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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这个案子属于典型的为了定罪而擅自扩大了法条的适用范围,把电池遥测信息报告的问题解释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在法条下面继续讨论吧说白了,是不是判这个罪名,按法条卡最合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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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影响国家平台采集的电池遥测信息和“后果严重”之间的联系是判决书需要下大力气论证的,因为这并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情。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你就是扯淡了,实质上确实影响了国家平台的数据,你自己都认了啊就是差在“严重”还是“不严重”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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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6.*
还有一点就是,维修人员实施的是给电池刷虚假序列号的行为,采集的遥测信息被混淆是连带后果而不是这个行为的目的,也不是维修人员可以预见到的后果,因此不能适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这条罪名。
【 在 dyatpk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你就是扯淡了,实质上确实影响了国家平台的数据,你自己都认了啊就是差在“严重”还是“不严重”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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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