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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消费者购买二手新能源车后发现还要租电池,法院判了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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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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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5: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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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过错的平台方,最后仅赔偿了车辆的运输费用。没有其他赔偿。
卖车方、买车方均无过错。
【 在 NUAASEU 的大作中提到: 】
: 姚先生通过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以17.82万元的价格拍得一辆二手新能源汽车,提车后却发现车辆未配备电池,需额外支付高昂的电池租赁费用。要求退钱还车遭拒后,姚先生将卖家和平台诉至法院。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定合同订立存在重大误解,依法撤销合同,卖家和平台需退车并退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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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70.*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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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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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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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查了相关新闻,法院判决说的是,买车方无过错。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女士委托平台售车时向评估师说明了车辆电池是租赁状态,评估师在检测报告上也勾选了“电池租赁”,但是网页上的检测报告并未呈现这一信息。
【 在 Mars102 的大作中提到: 】
: 卖车方很难说没有过错吧
: 租电这个事应该提前说,对于电车,这是非常重要的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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