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的很清楚,实际购车价是包含折旧后的价格,没有说发票价格,计算公式在合同里也
写的很清楚
这段话不也是解释的很清楚吗?按照折旧后的价格赔,哪里说按照发票价格赔了?
车主王先生就为此感到困惑不已。其今年10月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价格不足6万元。在投保商业车险时,王先生被告知,车损险的保费要按照该车型的新车购置价即9.6万元计算。且一旦车辆发生全损,是按照车辆折旧后的价值,即不足6万元进行赔付
二手车损险计算为何遵循“损失补偿原则”?
在二手车出险而并非全损的情况下,所换的配件都是按照新的原装价格进行理赔的。试想,如果车主的二手车损坏需要修理时,是按照新的配件进行修理,所需费用是新车配件的费用,同时维修也是按当下的维修工时费用标准计算。假如投保的车出险状况严重,需要更换较多的零件,有可能所花费的修理费用比该车的现价还要高。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很可能超过车主购买该车的实际费用了。而且损毁已经折价的零件,换回来的是原装零件的赔偿,这其实对车主是比较划算的。
如果协商以实际购买价上保险,这种情况二手车损险计算方法也有新变化。在理赔时,所换配件也会在原装价格的基础上打折扣,车主将得不到原装配件价格的全额赔偿。
【 在 hn0609 (刹那芳华) 的大作中提到: 】
: 平安官网写了,你问的客服可能无法作为法律效用,你看这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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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ingan.com/pacms/baoxian/zhishi/73951.jsp--
修改:plen FROM 124.1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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