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3才满12个月,但是因为车是在2021.1.1之前卖出的,不知道是否还有12个月内更新指标的要求。
是到2021.1.1前满12个月才需要更新,还是2021.1.1之前卖车的也需要更新?
求帮忙解读一下,原文是:
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家庭或者个人需 要申请拟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但是一旦申请到更新指标以后,指标有效期仍为12个月不变。2020年12月31日前,未在12个月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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