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本地装私桩居然有非常奇葩的规定
公共区域应该要
【 在 rich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征得“双过半”,即所在
: 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后出具同意建设
: 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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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5.116.*
我研究了判例还不太一样,这边是根据地方政府的一个通知要求我提交签字,
非常尴尬,我打12345都得不到支持。
【 在 toy (toy) 的大作中提到: 】
: 类似判例很多,自己找一下,参考一下写个诉状,微信小程序就能起
: 诉,然后给物业看一下。告诉他你们不签字同意我就起诉,你们看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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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78.135.*
嗯,以后大家都有按桩的可能啊,业主给我下绊子确实没意思。
【 在 CMaverick (切尔曼猫の雨露)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去呗,一般都不会太麻烦的——除非小区曾经出现过电动车充电起火的事儿,会麻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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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78.135.*
这不是你们喜欢的民主吗?
【 在 rich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征得“双过半”,即所在
: 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后出具同意建设
: 意见”
: ...................
--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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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04.163.*
但业委会要同意,不然你想装充电桩,别人想装儿童滑梯,还有人想盖门脸房,听谁的?
【 在 toy 的大作中提到: 】
: 安装充电桩时因布电线等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人为提升专有部分使用价值,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物业无权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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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32.*
这个规定很正常,合理合法。
你在公共区域装私桩 免费开放给大家公共用吗?
【 在 rich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征得“双过半”,即所在
: 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后出具同意建设
: 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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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32.*
你先去搞清楚什么叫合理使用,别瞎杠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业委会要同意,不然你想装充电桩,别人想装儿童滑梯,还有人想盖门脸房,听谁的?
: 【 在 to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安装充电桩时因布电线等需要使用共有部分,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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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3.116.*
对楼主来说合理,但对于没有电车的业主就是不合理,而且这是装的私桩,又不是国网那种公共充电桩
【 在 to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去搞清楚什么叫合理使用,别瞎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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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32.*
车位上的桩那不叫公有部分,车位是业主私有的。说使用公有部分是指线缆从电表穿到车位的这部分,而且说的就是对个人的合理使用,而不是对全体业主的
【 在 kisseng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楼主来说合理,但对于没有电车的业主就是不合理,而且这是装的私桩,又不是国网那种公共充电桩
: 【 在 toy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先去搞清楚什么叫合理使用,别瞎杠
※ 修改:·toy 于 Feb 26 07:25:46 2021 修改本文·[FROM: 1.63.116.*]
※ 来源:·最水木 客户端·[FROM: 1.63.116.*]
修改:toy FROM 1.63.116.*
FROM 1.63.116.*
楼主自己都说了,不是自己的私有产权车位,你就别洗了
【 在 toy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位上的桩那不叫公有部分,车位是业主私有的。说使用公有部分是指线缆从电表穿到车位的这部分,而且说的就是对个人的合理使用,而不是对全体业主的
: : 你先去搞清楚什么叫合理使用,别瞎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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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