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晚上,我司一辆比亚迪E5电动车在龙岗南约充电站停放时起火自燃(未在充电状态)。经消防部门处理,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起火前后视频已保存)。
事故发生后,我司第一时间与车辆销售方及车辆生产者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建议其召回与涉事车辆同批次的所有车辆,根据事故原因,对同批次车辆进行深入的检查和维修。同时,我司认为本着为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在起火原因未查明之前,与涉事车辆的同批次的所有车辆均应该停止上路行驶。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售后人员及法务人员认为,召回车辆对其影响太大,会造成其巨大的经济损失,涉事车辆的同批次的所有车辆无需召回。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在双方交涉期间,未经我司同意的情况下,指派其售后人员将涉事车辆拖走(相关事实亦由视频为证)。为此,我司多次要求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车辆放回事故现场,并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涉事车辆自燃事故进行鉴定,但无果。
我司作为汽车出租公司,对于司机及服务的乘客有着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责任。鉴于此,现我司呼吁如下:
一、请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将涉事车辆返还,交由质监部门进行检验;
二、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请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应本着对社会大众安全负责的精神,宣布召回涉事车辆的同批次的所有车辆。
深圳市合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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