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一号开始说不定可以罚款了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 在 arthurwl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下午我出门。电梯下到8楼的时候上来一个推着电动车的。是一位50出头的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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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过那个电梯上电动车着火的视频。所以就让他先上来,然后我就下去了,等下一趟电梯。结果老哥们按着开门键非让我上,说没事啥的,最后看我执意不上竟然开始骂骂咧咧了。我转身走楼梯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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