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过户所需材料清单
1.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1份,现场免费领取 )
2. 车辆查验告知单(原件1份,机动车到现场查验后领取)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 )
5.卖方最新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
6.买方最新版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
7.个人卖方未到场,需填写《授权办理旧机动车交易过户委托书》(原件1份,应由非买方的第三方做受托人。)
8.卖方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9.买方有效的暂住证件或暂住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10.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本市过户需2份)
二. 以下情况我们将不给予您过户办理
1. 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
2. 查封、抵押、海关监管、违章、盗抢嫌疑的车辆;
3. 拼装车、改装车、车辆轮胎规格不符、车辆没备有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缺少座椅等不合格车辆;
4. 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车辆;
5.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车辆;
6.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车辆;
7. 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车辆;
8.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车辆;
9. 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车辆;
10.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11.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
12.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车辆;
13.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车辆;
三.证件办理要求
(一)临时身份证要求:需本人携带临时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属于集体户口的,仅需本人页)
(二)消磁身份证要求: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三)个人买方的证件要求:
1. 需要使用最新版身份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 如有暂住证或暂住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并可以办理转移使用。
(四)个人卖方的证件要求:
1. 需要使用最新版身份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 对于姓名含有原先不能机打、如今可以机打的生僻字,需先去车管所做变更登记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五)公户证件要求:
1. 需用含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有效证件办理过户手续。
2. 对于已经办理注销的卖方单位,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注销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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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guod08thu 的大作中提到: 】
以前买车时借用了朋友的新能源车牌,现在自己的车牌排到了,想更换成自己的(朋友也需要拿回他的车牌),有熟悉的朋友知道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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