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是这样吗, 对方说碰到了 那就让对方出示碰到了的证据啊,难道是要你证明你没碰到吗?
【 在 starlight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去充电,刚连接好充电线,旁边车下来一人,说开门时碰到他车了,并在自己车门上摸索找痕迹。回之,肯定没碰到。答曰:在车里听到车身有声音,肯定开门碰到了。于是把车门开到最大,结果根本够不到他车。此人看到根本够不到的事实,但似乎还心有不甘,嘟囔着听到车身发出的声音了。敢情是把沙尘打到车身的声音作为碰到证据啊。那要是展开车门发现能够到旁边的车,岂不是有被碰瓷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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