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逻辑我不是很能理解,腾势的双枪充电是只付了一根的钱么?
还是哪条或者谁规定了不能双枪充电呢?
是腾势的车主从别人的车上把正在充电的枪拔下来插在自己的车上了么?
同理,增程的车主是充电不付钱么?
外边的公共充电桩,不是有“公共”二字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就是纯粹的生意或者说甲乙方关系,甲方掏钱买东西,乙方赚钱卖东西,作为乙方的公共充电桩,是吃亏了还是怎么了?怎么收费、怎么卖的规则,不是乙方自己定的么?乙方要是觉得亏了,完全可以修改售卖规则或者价格啊
按峰谷电价收费,按充电时长收费,按充电电量收费,按停车位占用时长收费,乙方自己定呗,这有人强迫么?
【 在 iranc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双枪充电甚至比理想的增城更加恶心,B家自己不搞充电桩,还tmd抢占公共资源,说白了就是鸡贼,建议按时长收占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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