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巧刚处理完类似的事儿,说说情况吧:
情况是我家车在小区里把别人露天正规车位里停放的车撞了,事发具体原因不说了,总之双方车都惨不忍睹那种。
1. 我方确认全责,直接打电话报我方保险,打电话报警,打电话联系对方车主;
2. 期间:保险回复说一切按部就班走流程就行,他们需要交警开的事故处理单;交警同意出警;对方车主(同小区邻居,以前互不认识)常年不在京委托我们全权处理;
3. 交警到现场(进入我们小区,现场勘查),在双方保险公司人员、对方车主都不在场情形下,出事故处理单,描述事发经过,我方(肇事方)单方签字确认,打印一式两份;我们这份直接给我,对方那份通过物业转交对方;
4. 我方挪车,送4S店维修,我方保险公司驻店人员接车,后续不用我们出现,直至修好交车;
5. 我们拿到对方那张处理单、车钥匙、行驶证,送对方车辆到该品牌4S店,4S店人员现场电话联系我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请求外勤现场勘查(我们保险公司在那家4S店没有驻店),办若干手续,统共30分钟搞定。后续修好后通知取车,期间不必出现。
6. 以上处理完毕,经济上全部是保险公司和4S店对接后台完成,不用我们管了。
事故车的折旧费法律上不支持的。如果我是被撞车我不会主张,这次对方车主也完全没提,如果提我会酌情考虑。
不知道明年我车险会上涨多少,或者会不会被拒保:-P。
这次没有人员受伤已经非常幸运了,给我家某个驾驶员一个深刻教训。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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