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了一下,不全是后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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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果车辆前方出现紧急情况,导致车主不得不急踩刹车以避免事故发生,这种情况下若后方车辆未能保持足够安全距离而发生追尾,责任该如何划分呢?此类情况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首先是前车紧急刹车的情形。如果前车因特殊情况而不得不紧急刹车,后车未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后车应当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这种情况下,明显由于后车未能遵守安全距离的规定,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责任应由后车承担。
其次是考虑前车急刹车的原因。如果前车刹车并非因特殊情况,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错过了路口等),导致后车追尾,那么责任划分就会稍有不同。此时需要交通警察到场勘查,根据现场情况和证据来确定责任归属。双方都可能需要为事故负责,交警将对案件进行详细调查,然后划分责任。
此外,在处理追尾责任问题时,需要注意交通法规中关于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因此,在高速行驶中,保持足够的车距对于避免追尾事故至关重要。
【 在 djkstra 的大作中提到: 】
: 天朝一般都是这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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