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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 多余的指标可以“封存”
jin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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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0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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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确实存在模糊空间,但既然官方给出了权威解释,那肯定要以官方解释为准了
【 在 hig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十三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未在12个月时限内申请并获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
--
FROM 117.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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