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因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
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受让
方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申请变更或转移登记时,参
照本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十五条:
1.继承
2.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
3.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在此基础上,二十二条额外规定了个人名下有两辆车的时候,不仅可以变更给配偶,还可
以转移给子女、父母。
【 在 JoseM (JoseM)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辆以上才能申请转移,包括配偶。
: 如果一辆也能向配偶更名,和这个条款就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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