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车企选择(A1/A2/A3+B1),而不选择(A1/A2/A3+B2)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家用混动车上,现有的(A1/A2/A3+B1)电池已经可以实现足够高的充放电倍率指标:
(A1/A2/A3+B1)的放电倍率已经达到25C以上,假定电池是8度,则电池输出峰值功率最小已接近200kW,已经满足乘用车工况的峰值功率需求。如果电池大于10度,或使用>25C放电,则峰值功率输出能力更大。
至于充电倍率,现在电池厂家在(A1+B1)的量产电池中已经能实现8C的充电倍率,甚至高于(A1/A2/A3+B2)电池的量产水平;从发电机充电功率和能量回收功率的角度考虑,加大电池度数是有效的方法。
【 在 aircrane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谢!
: 对只有几度电的hev和phev来说充放电倍率更重要吧,成本可能影响不大
: 【 在 FHWYSH 的大作中提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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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HWYSH FROM 112.65.61.*
FROM 112.6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