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处今天下午向人民网《人民直击》表示,今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纯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行车数据是否属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作出批复。批复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处理消费纠纷中,消费者有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为查清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生产经营者应当提供其掌握的真实数据。
【 在 fatcat 的大作中提到: 】
: 估计特斯拉会拒绝提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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