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想法在当前阶段是被政策许可的,储能电站总包方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建设电站:①使用电池厂商全新生产的电池;②使用退役动力电池,对旧电池进行检测、挑选、分拣、翻新后梯次利用。
但是决定权在业主手中,在电网、电厂、通信运营商、大型工厂等业主群体中,绝大部分目前都只接受第①种方式,在招标阶段就拒绝第②种方式参与投标。只有一些资金预算较少的小型业主会接受第②种方式。
国家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是这样描述的:
“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已建和新建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须建立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做好应急预案。”
【 在 trumpchi 的大作中提到: 】
: 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做储能电站电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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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这个想法估计要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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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HWYSH FROM 157.2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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