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电池的政策应该改为当租金大于电池成本加电费加利息后电池就归个人所有,而不需要一直付租金。
或者电池租金按周计算,可以去充电站把电池卸下来不装上而停付租金,车用拖车拖走,或车上装一个续航30公里的小电池用于大电池还给蔚来后换电站到停车场之间的自行驶。
【 在 wsn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五年的电池租金跟把电池买下来的每月多出的还贷差别极小。几年花同样的钱,一个有电池一个没电池,我相信租电池还是比较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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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ehorse FROM 120.24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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