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850年代也签订了好几个不平等条约。
1853年的美Perry舰队黑船抵达浦贺海域,
开始测绘沿岸,意思就是如果不签约就强占。
日本说要内部协商,要求perry明年再来。
第二年,签订了《日米和亲条约》,日本开国。
日本开放伊豆半岛东侧的下田、北海道的函馆。
期间,日本演示相扑来展示强大,美国人不关注,
给日本展示火车、电报等先进技术。
随后的 1858年,与美国、荷兰、俄国、英、法
签订了五个修好通商条约,安政五国条约。
不平等的三个方面:
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权、片面最惠国待遇。
主张开国的幕府大佬井伊直弼被水户浪士刺*杀。
1871年,明治新政府访问西洋,
希望能修改不平等条约,无果。
直到1890年前后颁布宪法、设立民选议会后,
1894年才开始有突破,1899年开始,
外国人开始与日本人杂居,出现矛盾按照日本法律审理。
【 在 linuxyin (实现自我)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清签了那么多不平等条约,反倒日本很少吧,鸦片战争那会,日本也算不上强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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